白城市草原生态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本条例所称草原是指天然草原、人工草地。天然草原包括草地、草山和草坡。人工草地包括改良草地和退耕还草地,不包括城镇草地。地方法规 · 白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