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市小广告发布管理规定第五条有效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责任人在履行卫生管理责任区清扫保洁责任时,发现违反本规定发布小广告的,应当进行劝阻和制止;不听劝阻和制止的,应当及时告知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处理。地方法规 · 四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