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条

有效

排水设施设计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技术规范,不得擅自调整排水路径、管径。

承担排水工程设计、施工和监理的单位,应当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应资质。

建设单位对排水管网工程的施工应当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对排水管网窨井的设置与建设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和安全标准,具备防坠落和防盗窃功能。

地方法规 · 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