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四章 房地产经营第三十四条有效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向购买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应当列明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核验的质量等级、保修范围、保修期和保修单位等内容。商品房质量保修期从商品房交付之日起计算。地方法规 · 银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