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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法规税务文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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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第二章 水资源规划

第十六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水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审查,应当自受理水工程建设单位申请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提出意见,并将意见书面通知建设单位。

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1月28日

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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