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

有效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湿地公园的义务,有权举报破坏行为。

鼓励单位和个人依法通过捐赠、资助、志愿服务等方式参与湿地公园保护。

地方法规 · 哈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