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密河国家湿地公园保护条例第二条有效在哈密河国家湿地公园内从事保护、利用、修复及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哈密河国家湿地公园经国务院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批准设立,具体范围以《新疆哈密河国家湿地公园总体规划》(以下简称湿地公园总体规划)确定的范围为准。地方法规 · 哈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