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公布本地政务服务事项目录以及办事指南,推进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建立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清单管理机制和常态化推进机制,深化政务服务模式创新,推动政务服务提质增效。

强化行政效能监管,将行政效能建设情况纳入全省优化营商环境评价范围。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家有关规定对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有期限规定的,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办结;鼓励承办单位承诺办理期限少于法定期限。申报事项符合法定条件、在法定期限和承诺期限内没有办结的,对属于行政过错行为的及时纠错,并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责任,依法依纪依规进行处理。对办结期限没有规定的,承办单位应当按照合理高效原则确定办理期限。

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