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保障市政基础设施、交通、能源、信息、公共安全、公共服务、应急救援等公共产品供给,并优化提升服务水平和质量。

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