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第七章 无障碍环境第五十一条有效银行、机场、车站、码头、公园、旅游景区等公众服务的机构和场所应当提供语音和文字提示、手语、盲人手摸模型、盲文等信息交流服务。公共场所应当设置符合国家标准的无障碍标识。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1月27日第五十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