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促进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建设规定/第八章 附则第五十八条有效《厦门经济特区促进两岸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建设条例》、《厦门经济特区两岸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合作示范区条例》有关促进和保障两岸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两岸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合作示范区发展的规定,适用于自贸试验区。地方法规 ·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8月28日第五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