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消防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九条有效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发现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有权劝阻、举报和投诉。地方法规 · 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3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