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有效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以及其他有关社会组织依照法律和章程规定组织开展公益性就业服务,提供就业创业服务和帮助。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3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