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第二章 培育与发展第二十一条有效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促进人力资源服务跨区域合作,引导支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通过线上线下结合、跨区域协同、各类机构联动等方式,提供联合招聘、精准引进紧缺行业人才等服务。支持开展人力资源国际交流与合作,引进国际化、专业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支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拓国际市场,开展跨境人力资源服务业务,积极发挥侨智侨力作用,引进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人力资源服务标准技术、经营理念和管理模式。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3月1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