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条

有效

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培育建立产业数字化转型支撑服务体系,推动实体经济与数字经济深度融合,引导企业稳步推进设备更新,推动企业、产业园区和产业集群数字化转型。

地方法规 · 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