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五章 宣传引导与社会参与第二十九条有效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应当带头做好生活垃圾源头减量与分类投放,发挥示范作用。地方法规 · 东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7月1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