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消防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本条例适用于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和相关应急救援工作。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1月29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