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气象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已废止自治区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从事气象探测和气象预报技术的研究活动,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外国组织或者个人经批准在自治区境内从事有关气象活动的,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1月29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