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条

已废止

气象预报和灾害性天气警报由各级气象主管部门所属的气象台站按照职责分工统一制作和发布。未经气象主管部门同意,其他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社会公开发布天气预报。

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