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气象条例/第三章 气象服务第十六条已废止对可能影响当地的灾害性天气,各级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站应当及时报告当地人民政府,为其采取防灾抗灾措施提供决策依据,同时通知有关综合管理部门。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必须根据气象预报、警报,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或减少灾害的损失。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1月29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