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促进农业科技进步若干规定第二条有效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农业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农业技术推广和培训及其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规定。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