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公共图书馆条例第二十九条有效市、区公共图书馆应当设置符合译写规范或者通行惯例的外国文字标识指引。鼓励有条件的公共图书馆增加外文文献藏量,提供多语种的读者咨询服务,提升多元文化服务水平。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