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办法/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六条有效取得港口经营许可证的经营人不再具备法定许可条件继续经营的,由有管辖权的港口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仍未达到法定条件的,责令停止经营活动,并吊销港口经营许可证。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1月29日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