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农业机械生产、销售、使用、维修和农业机械科研、鉴定、推广、技术培训、安全监理以及有关的管理活动,应当遵守本条例。本条例所称农业机械,是指用于农业生产及其产品初加工等农事活动的机械、设备。本条例所称农业机械化,是指运用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装备农业,改善农业生产经营条件,不断提高农业的生产技术水平和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的过程。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1月29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