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条

有效

农业机械技术培训机构应当开展对农业机械驾驶、操作、销售、维修人员的技术培训,接受县级以上农业机械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

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