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深化实施“千万工程”,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健全推动乡村全面振兴长效机制,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