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条

有效

电信管理机构、环境保护管理部门、电信业务经营者、新闻媒体等应当通过多种形式向公众宣传和普及电信设施安全、电磁辐射等相关知识。

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