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制止价格欺诈和牟取暴利条例/第四章 法律责任第二十条已废止经营者违反本条例规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8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