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从事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和驾驶、操作农业机械,以及与农业机械作业安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条例。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1月28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