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条

有效

各级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机构,应当根据当地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结合自治区优势特色农业生产实际,推广适应本地特点的先进适用农业机械新技术、新产品。

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