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技术市场管理条例/第六章 奖励与处罚第四十四条有效技术市场管理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1月28日第四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