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技术市场管理条例/第四章 技术合同管理第二十条有效技术合同的订立、变更和解除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技术贸易应当订立技术合同。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1月28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