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条例/第六章 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第二十九条有效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应当出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因病或者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出席的,必须向主席或者副主席书面请假,并由主席或者副主席报告大会主席团。未经批准,两次不出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其代表资格自行终止。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1月28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