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商品条码管理条例/第二章 商品条码的注册、备案与使用第八条有效使用商品条码必须向省人民政府技术监督部门申请注册,填写《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注册登记表》,并提供营业执照或者相关合法经营资质证明。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1月28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