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安全生产条例/第四章 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第三十五条已修改对生产安全事故中受伤的人员,由生产经营单位先行垫付医疗费用,对死亡人员按照有关规定标准及时给付赔偿;参加意外伤害保险的,有关保险机构应当及时予以理赔。地方法规 · 本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5年8月25日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