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有效常务委员会审议议案、决定事项,应当充分发扬民主,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依法办事,集体行使宪法、法律赋予的职权。地方法规 · 林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2月6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