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第六章 发言和表决第三十八条有效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议案,由主任会议提请常务委员会会议表决。交付表决的议案,有修正案的,先表决修正案。地方法规 · 林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2月6日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