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第三章 议案的提出和审议第二十二条有效常务委员会全体会议听取议案说明后,召开分组会议进行审议;必要时,召开联组会议进行审议。地方法规 · 林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2月6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