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依法行政条例/第五章 依法行政的保障第六十一条已修改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明确专门工作机构或者人员,负责依法行政的协调、指导和监督等工作。地方法规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8月20日第六十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