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第四章 收费管理第十七条已废止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许可证管理制度。收费许可证管理办法由省人民政府物价部门制定。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9月17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