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电梯安全条例/第四章 检验、检测和安全评估第二十九条有效住宅小区电梯经过安全评估后,电梯使用单位应当将评估结论张贴在电梯轿厢内或者出入口处的显著位置。地方法规 · 沧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