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电梯安全条例/第二章 生产和经营第十四条有效人员密集公共场所和住宅小区的电梯应当配备视频监控设施,视频监控内容应当至少保存三个月。地方法规 · 沧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