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源
党内法规
法规
税务文件
关于
中文
English
秦皇岛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
第三十八条
有效
本条例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地方法规 · 秦皇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
第三十七条
回到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