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市气候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条例第二十四条有效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已规定法律责任的,依照其规定处理。地方法规 · 张家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