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八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完善覆盖农村人口的常态化防止返贫致贫机制,稳步提高兜底保障水平,增强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内生发展能力,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