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有效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完善覆盖农村人口的常态化防止返贫致贫机制,稳步提高兜底保障水平,增强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内生发展能力,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

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