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条

有效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健全乡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完善和落实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培养农村法律明白人,加强乡村法治宣传教育,培育法治文化,提升群众法治意识。

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