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四条

有效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地方性法规案,应当在常务委员会会议初次审议后,将地方性法规草案修改文稿向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以及有关部门和专家、基层立法联系点等征求意见,并向社会公布,但是经主任会议决定不公布的除外。

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的时间一般不少于十五日。

地方法规 · 七台河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