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台河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第四章 市人民代表大会立法程序第三十九条有效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审议地方性法规案时,主席团常务主席可以召开代表团团长会议,就地方性法规案中的重大问题听取各代表团的意见,进行讨论,并将讨论情况和意见向主席团报告。主席团常务主席也可以就地方性法规案中的重大问题和专业性问题,召集代表团推选的有关代表进行讨论,并将讨论情况和意见向主席团报告。地方法规 · 七台河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10月31日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