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

有效

物业管理区域由物业所在地县(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会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以土地使用权证或者不动产登记证确定的用地范围为基础,并考虑物业的共用设施设备、建筑物规模、业主人数、自然界限、社区布局建设、利于自治管理等因素划分。

地方法规 · 抚顺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