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条

有效

建设单位在销售物业之前,应当制定临时管理规约并向物业买受人予以说明。

建设单位制定的临时管理规约,不得侵害物业买受人的合法权益和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业主大会通过管理规约后,临时管理规约自行失效。

地方法规 · 抚顺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2月1日